南方网讯(记者/赵刚)各位车主注意啦!1月1日起,使用高速路缴费卡粤通卡的发票开具方式有新变化了,以后使用粤通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充值费都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为确保车主顺利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开票所需信息将上传至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www.txffp.com(下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票根APP”,确保办卡预留信息(开户姓名、证件资料、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合法有效。如办卡预留信息发生变化,或者存在粤通卡内没有写入车牌、车牌与实际不符、一车多卡等情形,请及时前往粤通卡客服中心各地自营网点办理补录或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增值税电子发票顺利出具。
1月1日起,粤通卡客户通行收费公路后需开具电子消费发票的,在使用粤通卡正常缴交通行费之日起第10个自然日后(遇法定假日顺延),可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办理。粤通卡客户充值后需开具电子充值发票的,可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刻办理(开具充值发票后,不再重复出具消费发票)。
另据了解,1月1日起,卡号“86”开头的省标粤通卡全面停止使用,也无法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请前往粤通卡客服中心各地自营网点更换为国标粤通卡。同时,卡内没有车牌信息、卡内车牌与实际不符的,除不能正常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外,现场不能用卡缴费,需转现金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