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少华到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企业信用促进立法调研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就《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作起草说明,与会人员围绕汕尾市企业信用管理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现行法律法规依据、企业信用信息归集、采集和披露等相关管理制度、促进汕尾市企业信用建设的激励机制及有效措施以及对企业失信惩戒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案例进行积极发言,提出建议意见。据了解,去年5月28日,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作出决定,将《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汕尾市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4号)拟定《条例》。
蔡少华指出,根据《汕尾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起草。《条例(草案)》拟于今年3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作为“部门对口”的条例起草工作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条例的重点、难点和条例规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提出的规制方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希望市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参与到该《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中来,指定业务科室及工作人员,参与《条例(草案)》后续修改工作。要与市人大法工委建立沟通衔接机制,及时通报、磋商、研究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条例的修改和审议工作,服务好汕尾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对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并对条例加以修改完善,市人大将争取把重大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起草环节,确保按时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