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瑞强 通讯员李晋杰)快递丢失、损毁,或者信息遭倒卖等失信行为,以后将受到严惩。1月3日,记者从太原市邮政管理局获悉,按照国家邮政局最新出台的《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今后将为快递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并实施快递业信用评定。对列入快递业失信名单的企业,将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
据介绍,被列入年度守信名单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将在行业评优评先、争取政府政策支持等方面优先予以考虑和安排。被列入年度失信名单或者信用异常名单的企业,取消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邮政管理系统的评优评先资格。对列入信用异常名单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将把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可约谈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出告诫督促其整改。
此外,对列入快递业失信名单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将采取系列惩戒措施,包括提高对其随机抽查的频次和比例、对有关人员参与新设快递企业进行重点审查、与其他部门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以及由行业协会对列入失信名单的会员企业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