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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0-12-30 16:05 来源:南方网

粤发改信用〔2020〕16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2020年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关部署,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制定2020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1.推动出台信用地方立法。推动出台《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信用建设法治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2.优化升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启动“信用广东”平台升级改造工作,按照“数字政府”改革要求建设“信用广东”平台2.0,联合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形成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体系。开发“粤信用”APP,打造面向企业和公众的“一站式”掌上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省发展改革委)

  3.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梳理全省信用信息资源,组织编制《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建立目录动态更新机制。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工作,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机制。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通报制度,持续开展信用数据治理,提高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4.开展信用标准化工作。组建广东省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信用标准研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5.做好信用建设考核。做好省级机关绩效考核中“政务诚信”考核工作和“法治广东”考核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发挥好考核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促进引导作用。(省绩效考核办、省依法治省办、省发展改革委)

  二、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撑作用

  6.率先探索信用破解证明难。率先在市场监管(包括原工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由“信用广东”网自动提供信用报告代替企业跑相关部门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等经营活动。研究在更多证明事项中实行以信用报告代替办理相关证明手续,更好便民利企。(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各有关单位)

  7.率先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分。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评价体系,率先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使用信用评分,将交易主体信用评分结果应用于项目评标,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诚信意识,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切实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同步研究推行“信用+电子保函”替代企业缴纳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和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各有关单位)

  8.率先全面推开信用联合奖惩。梳理编制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在全省全面推开“联合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推动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措施作为必要环节嵌入行政审批、财政性资金申请、政府采购等业务流程,构建全省联合奖惩“一张网”。(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9.试点推进“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研究建立符合我省特点的“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综合评价模型,并将评价结果试点应用到部分行业监管系统,支撑行业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实现精准监管。推动相关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省发展改革委、省各有关单位)

  10.探索实行信用承诺制。探索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查、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事项中实行信用承诺制,对申请人作出信用承诺的,简化、便利事项办理,并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省发展改革委、省各有关单位)

  11.助力企业注销便利化。在切实简化优化企业注销手续的同时,强化企业注销信用约束,探索将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市场主体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研究对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市场主体直接责任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推动市场主体依法有序出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12.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帮助中小微企业增进信用融通资金。稳步推进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农户信用档案,扎实开展信用评价,积极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探索开展信用县创建工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发展改革委)

  13.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利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和网络诚信宣传活动等载体,持续组织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环境。(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互联网办、省文明办)

  三、增强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4.发挥信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用。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对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即收即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15.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共享力度,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的海关、涉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用风险评估、信用画像提供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信用数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更多“信易贷”产品,利用好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更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6.创新开展“信易+消费”。研究在全省开展“信易游”工作,运用信用激励手段,促进扩大旅游消费市场需求。探索开展“信易租”“信易行”等“信易+消费”项目,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创新消费模式,扩大消费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各有关单位)

  17.培育发展信用经济。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信用服务业,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用产品,推动信用业态和产品创新,拓展信用服务应用领域。探索推动依托区块链技术构建行业信用联盟链。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相关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信用调查、信用咨询等产品和服务,培育信用市场需求。(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各有关单位)

  四、开展信用建设地方特色探索

  18.支持开展信用建设试点实验。支持广州市在信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大胆探索。支持深圳市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打造良好信用环境。支持广州市黄埔区、深圳前海自贸区创建省信用经济试验区。支持惠州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实验区。支持清远市开展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探索实施“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新型管理模式。支持肇庆市探索实施“信用+工程建设”。推动佛山市顺德区开展信用服务示范创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市政府)

  省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目标,抓紧启动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省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推进,特别是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切实承担本行业信用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信用建设工作合力。各地级以上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推动全省信用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形成更多的信用建设特色亮点。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跟踪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复制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

编辑:潘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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