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尊敬的广东车主用户: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98号),为方便您在2018年1月1日后行驶收费公路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运营与服务规则〉的通知》要求,尚未申办粤通卡的车主客户可提前办理用户卡(即“粤通卡”)作为收费公路通行车辆实车认证的唯一凭证,据此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二、为确保您顺利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开票所需信息将上传至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www.txffp.com(下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票根APP”,请您确保办卡预留信息(开户姓名、证件资料、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合法有效。如办卡预留信息发生变化,或者粤通卡内没有写入车牌、车牌与实际不符、一车多卡等情形,请及时前往粤通卡客服中心各地自营网点办理补录或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增值税电子发票顺利出具。
三、2018年1月1日起,粤通卡客户通行收费公路后需开具电子消费发票的,在使用粤通卡正常缴交通行费之日起第10个自然日后(遇法定假日顺延),可登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办理;粤通卡客户充值后需开具电子充值发票的,可登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刻办理(开具充值发票后,不再重复出具消费发票)。在2017年底前发生粤通卡充值和通行消费但未开具电子发票的,请尽快登陆粤通卡服务网站、粤通卡APP或“ETC车宝”APP办理。
四、2018年1月1日起,卡号“86”开头的省标粤通卡将全面停止使用,也无法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请前往粤通卡客服中心各地自营网点更换为国标粤通卡。
五、2018年1月1日开始,ETC卡内没有车牌信息、卡内车牌与实际不符的,除不能正常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外,现场不能使用ETC卡缴费,需转现金收费。
特此公告。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简而言之,就是从2018年1月1日起,
粤通卡通行发票开具方式又有变化了!
2018年开始产生的通行费发票需通过新平台开具,
2017年产生的粤通卡发票仍通过粤通卡网上营业厅开具,
(PS:有需要的用户请尽快在2018年3月31日前进行开具)
关于新旧电子发票开具方式,
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三点最重要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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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电子发票开具方式大PK
注意:粤通卡储值卡月结发票用户(注意,不是充值即领发票用户!)2018年1月1日零时以后通行需待2月初才能开具发票,意我司发布的通知。
目前,发票服务平台注册及绑卡功能已正式上线。
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将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所以需要报销路费和抵扣税款的童鞋,
都要更新信息啦——
图解电子发票那些事儿
图片来源: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