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深圳龙华6.17事故相关情况。一男子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型自卸货车上路,行至某路口时先后与7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1人重伤。经调查,该男子驾车时穿着拖鞋,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目前,该男子与车辆所属企业主管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今年6月17日14时许,许某驾驶粤BJY901号重型自卸货车沿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五和大道行驶至观辅路路口时,车头先后与等候交通信号灯的两辆轻型厢式货车、5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1人重伤,8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深度调查取证,驾驶员许某穿拖鞋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上道行驶,该车转向系、制动系、照明装置均不符合相关规定,且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30%以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
该事故致1人重伤,驾驶员许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许某行为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梁某作为深圳市顺旺和运输有限公司主管人员,明知许某驾驶的粤BJY901号重型自卸货车存在安全隐患,仍强令许某驾驶涉事重型自卸货车,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共犯。
目前,许某、梁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采写:南都记者 黄小殷 通讯员 粤交警